04级各班:
接省教育厅和新华社通知,2008届毕业生定于10月24、25日进行电子摄像,请各班做好以下工作:
1、通知每位毕业生务必参加,新区摄像地点定在第二食堂三楼大厅;
2、向每位毕业生收取15元摄像费,由班长统一上交给新华社;
3、每班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摄像地点等候;
4、摄像时间安排:2007年10月24日下午五点开始.
办公室:系部大楼二楼 电话:0562-5882071